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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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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济南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再次提高,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提高到2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1600元。

  目前,济南市有14870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去年各级累计投入五保供养资金2791.9万元,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今年,济南市将再改扩建敬老院10到15处,确保集中供养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80%以上。市民政局与有敬老院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并强化调度督导,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制度;不定期编发“弱势保障行动专刊”,对各县(市)区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工作中好的措施和做法,以及保障标准、保障人数、人均补差、资金投入、规范管理、敬老院建设进度、集中供养率等指标,进行交流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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