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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研究确定2008年社会救助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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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要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水平。为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的补助,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900元。二要努力提高城市低保工作质量。市本级和三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目前的200元提高到230元,9县由150元调整到180至200元。三要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建立完善财政供养长效机制,巩固70%的集中供养率,抓好敬老院设施配套和管理,全面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四要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市、县两级要将医疗救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五要统筹做好减灾救灾工作。加强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和减灾能力建设,抓好救灾款物的规范发放。六要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坚持“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建立完善慈善事业发展协调指导机制。5月份集中开展以企业认捐慈善基金为主要内容的慈善捐赠活动,动员引导经济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认捐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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