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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确定2008年城乡救助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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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青岛市要进一步加强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各项救助制度的落实、衔接和配套,充分发挥体系建设整体效能,保障低保和低保边缘群体的生活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确保动态管理下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应保必保,规范运作制度,在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二是全面落实市政府制定的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制度。

  三是建立农村敬老院建设“以奖代补”机制,加强敬老院等级管理,逐步改善敬老院正常运转资金困难的状况,年内培育5个青岛市级敬老院示范点。

  四是着力构建“大慈善”格局,搞好市慈善总会理事会换届选举,整合社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精心打造慈善救助品牌,提升社会救助能力。

  五是编发《家庭减灾必读》,引导广大城区居民提高灾害应急自救能力,强化救灾减灾工作,年内普及10万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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