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现有社会组织4320个,其中社团204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272个。2008年,济南市将坚持以发展为前提,以建设为核心,以培育与监管为手段,努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政社分开。重点解决好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业务主管单位与社会组织合署办公等问题。
二是推进管理体制创新。赋予社会组织相应职能,为社会组织发展和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制定完善相关税收、工资、社会保障政策,加强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三是大力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创新监管体制,改进监管方式,建立评估和优胜劣汰的奖惩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协会存在的经费拮据、人才匮乏、信息不灵、服务水平低下等问题,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功能。
四是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民间组织工作开展。探索城乡结合部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的新做法,进一步完善“一级登记、三级管理”的社区民间组织管理模式。
五是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建设”和“公益服务”品牌工程。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和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进一步推动诚信建设活动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