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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探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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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设立自然灾害应急反应准备金。逐级设立自然灾害快速反应准备金,市级达到200万元以上,县级达到30万元以上,镇级达到4万元以上。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可以紧急启动,购买棉衣被、食品、饮用水等救灾急需物资,待各级救灾资金到位后,再将所用准备金补足。二是救灾物资储备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一定规模的资金,在储备棉衣被、帐篷等常备物资的同时,与有关厂家和商家建立救灾物资的保障和供应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储量充足、保障有力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三是建立减灾救灾部门联动机制。成立威海市减灾委员会,依据《威海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与市应急办联合,开展经常性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演练,使相关部门和人员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和灾害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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