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兰山区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开展了农村低保增标扩面工作,使农村贫困户享受到农村低保的温暖“阳光”。截止目前,全区纳入年人均低于800元的低保对象已达4748人,补助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全年发放低保金170多万元,低保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为把农村低保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山东省、临沂市财政相继加大了对农村低保的投入力度。兰山区在认真落实上级资金的基础上,区镇两级也努力加大工作力度,分别配套每人每月8元、2元,使农村低保对象人均差额补助达到30元。
在资金发放上,该区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区财政局根据区民政局审定的发放名单和补差额,将农村低保资金通过涉农“一本通”直接发放到个人,方便了农村困难群众。(刘光霞 高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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