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了《烈士褒扬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自公布以来,受到广泛关注。有人认为,“烈士褒扬金”以及其遗属享受的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之和不宜少于100万元,也有人提出将每年的4月9日确定为“全国烈士纪念日”。
“抚恤金”标准高了还是低了
这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的“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抚恤金”的标准,是反馈意见的热点。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对烈士遗属发给“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的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生前无工资收入的烈士,其遗属除享受“烈士褒扬金”外,按照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40倍的月工资标准享受一次性抚恤金。
对此,有人认为,“15倍”和“40倍”的标准偏低。有的认为,“烈士褒扬金”以及其遗属享受的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之和不宜少于100万元,定期抚恤金的标准也应提高。也有一些意见认为“15倍”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偏高,应适当降低。
子女考公务员是否应优待
此次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对烈士遗属优待的规定,分别在征兵、公务员录取、医疗、入学、就业、住房、养老等方面给予烈士遗属相应的优待。
对此,有人认为,烈士子女参加公务员考试、入学和高考或者上军校加多少分以及住房面积等,都应当进一步明确。也有一些意见认为,这有悖公平竞争的原则。
烈士纪念日设立在哪天
在这次征集的意见中,许多老烈属、老军人建议在条例总则部分增加“全国烈士纪念日”的规定。
有的提出将每年的4月9日确定为“全国烈士纪念日”,理由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并规定烈士遗属放假一天,在烈士纪念日各级政府、单位、组织和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祭奠烈士活动。
设立烈士纪念日是世界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美国、俄罗斯、英国、加拿大等国每年都要在本国法定纪念日举行隆重的公祭仪式。我国尚缺乏形成制度的代表国家行为的尊崇英烈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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