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门户]  [首 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关注

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指导意见发布 用于受灾省份民生项目优先

来源: 时间:

  为做好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引导各类捐赠资金的合理配置、规范使用,国务院办公厅就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捐赠资金使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符合国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要求。在统筹安排各类捐赠资金时,对有明确捐赠意向的,要按捐赠人意向安排使用;对重复集中于同一地区或同一项目的定向捐赠资金,要按照规划要求,在与捐赠人协商后调整使用。

  捐赠资金全部用于汶川地震受灾省份,优先用于民生项目,同时兼顾地区之间、项目之间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的基本均衡。安排捐赠资金遵循以下顺序:一是房屋倒损农户住房重建;二是学校、医院、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设备;三是对特困群众、“两孤一残”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生活补助;四是农村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

  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省份接收的捐赠资金,由该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与受援省级人民政府协商安排使用。


打印
【相关报道】

山东全力以赴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2008-06-18
山东省领导干部会议强调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抓好对口支援北川和当前各项工作2008-06-18
临沂市对抗震救灾款物实施全程跟踪审计2008-06-17
枣庄市市长陈伟专程看望抗震救灾烈士张鹏的亲属2008-06-17
山东省委省政府听取对口支援北川工作专题汇报2008-06-09
姜大明到机场迎接自绵阳返回的郭兆信一行 称赞山东省前线援建人员为抗震救灾作出突出贡献2008-06-07
山东省委省政府向山东援川前线全体同志致慰问信2008-06-07
潍坊市对市县两级救灾款物进行全程跟踪式审计2008-06-05
济宁市对来投亲靠友的灾区群众生活作出细致安排2008-06-05
淄博市部署开展拥军支前支持部队抗震救灾2008-06-04
山东省民政厅明确当前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措施2008-06-04
山东省民政系统选调精干力量奔赴抗震救灾前线2008-06-04
菏泽市对板房安装援建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008-06-03
省民政厅张国琛厅长一行代表省政府慰问济南军区抗震救灾一线部队和家属2008-06-03
姜大明省长到省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指导工作2008-06-03


内容组织审核: 山东省民政厅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5147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
邮编:250012  总机:(0531)8692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