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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低保工作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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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年初,山东省委、省政府把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列入了为农民群众办的12件实事之一。全省各级把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推进力度。根据全省农村低收入居民家庭情况普查结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将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省级财政平均补助达到50%以上。省政府办公厅、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强化措施,落实保障资金,及时抓好低保对象认定和发证工作。目前,全省审批认定农村低保对象175万人,较上年底增加117.2万人,保障标准达到800元至1800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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