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各级民政部门着眼维护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以多层次的保障方式、多方面的工作机制和多类型的保障阵地为支撑的优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抚恤优待补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省初步建立起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优待金财政承担和国家补助基础上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合理承担等三个优抚财政保障机制,2007年各级列支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资金1.1亿元,兑付优待金5.17亿元,省级财政列支优抚补助资金7000万元,中央拨付各项优抚经费15亿元。
二是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全面启动。省政府出台《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蒙阴经验,全面启动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三是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制度逐步普及。全面开展精神抚慰制度建设活动,推动优抚工作由单纯注重物质保障向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并重发展。
四是复退军人精神病防治网络正在形成。莱州、泰安、临沂等地荣军医院探索建立了“以荣军医院为中枢、以复退军人所在家庭为节点、以医院防治热线为纽带、以住院医治和巡回医疗有机结合为手段”的网络化防治模式,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在全省推广。
五是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开始加强。各地普遍加强了基础设施投入,2007年各级用于优抚事业单位的资金1.3亿元,优抚医院新建扩建面积达2.55万平方米;光荣院数量由9处发展到42处,新建扩建面积达4.37万平方米。
六是社会优惠制度探索取得初步成果。制定出台《关于军地医院开展优抚医疗优惠服务活动的意见》,对前来就医的优抚对象实行“八免收、两减免”优先优惠服务,加强军地医院业务交流合作,初步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