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抓好“三无”人员的福利服务保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全省共有城镇“三无”老人、残疾人、精神病人8182名,对生活不能自理、要求入住福利机构的,安置到当地社会福利院或者县级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集中供养;对生活能够自理、本人愿意居家养老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区照料、志愿者服务和资金补助等方式,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院建设管理,加大福彩公益金投入,努力满足“三无”人员的入住需求。
二是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推动建立养老服务体系。以创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为抓手,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大力兴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落实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是认真做好儿童福利工作,保障孤残儿童健康幸福成长。全面落实孤儿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就业救助等政策措施。积极建立以儿童福利院为中心,家庭寄养、社区助养、国内收养和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孤儿养育服务体系。精心组织实施“蓝天计划”,加快儿童福利院建设步伐,确保2010年前地级以上城市建立一所高标准、高质量的专业儿童福利院。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为孤儿提供膳食、护理、康复、心理、教育方面的规范化服务,全面提升孤儿养育水平。
四是加强救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加强救助管理网络建设,按照市有中心、区有站、社区有咨询点、街上有巡回救助车辆、重要公共场所设立引导牌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以救助管理站为中心、社区救助网点为依托、巡回救助为补充的救助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救助管理站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立项和建设进度,按时完成规划确立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