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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08年将安置2.3万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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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08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确保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时足额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力争自谋职业率达到55%。

  2008年度我省共需接收安置2.3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为: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以上的士兵。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指出,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采取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建立“经济补偿、扶持就业、重点安置、城乡一体”的安置制度。今年安置工作将大力推动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力争自谋职业率达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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