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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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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办发[2004]21

 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我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陆续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党规国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阐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办法。这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和政权基础,农村干部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带领群众致富奔康的骨干力量。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重要措施,对于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到农村基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健全完善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工作机制,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当家作主、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政权基础和群众基础,推进我省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健康顺利进行。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提高村级班子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高标准、高质量得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把我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村级经营性收入、维护农村稳定,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社会主义新山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总的目标要求是:1)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0410月份开始,到20053月底基本结束。任期未到的,换届时间提前。(2)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有机结合,原则上先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力求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3)大力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最大限度精简村干部职数。经过这次换届选举,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要达到70%以上,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要达到80%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兼职比例还可以再高一些。(4)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落实村干部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中一般不宜有直系亲属同时任职。(5)重视推选优秀青年、妇女和学历层次比较高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力争村两委成员中青年、妇女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有所增加。          二、严格候选人标准条件,保证人选素质
        
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选准选好村两委班子,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与稳定,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候选人标准条件,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
        
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标准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自觉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2)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懂经营、会管理,带头勤劳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康的能力强。(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组织领导能力强,作风民主,善于运用民主、示范、服务的办法做群众思想工作,注意理顺群众情绪,自觉维护团结和稳定,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4)遵纪守法,照章办事,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奉公。(5)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乐于为群众办事,善于倾听和尊重群众意见。(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其他规定要求。
        
县、乡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候选人应具备的标准条件,同时要明确哪些人不应推荐为候选人,选举前由乡镇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具体标准条件要上墙公布,并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向群众宣传,引导党员群众推荐、选举符合条件的人选,进一步提高选人的质量。
        
三、扩大党内外民主,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拓宽选人渠道,选好配强村党组织班子,使村党组织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要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公开考选制度,进一步提高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度和党员群众的认可程度。参与推荐的党员和户代表,一般不得少于本村党员总数和总户数的85%。党内推荐票、群众推荐票,要分别统计,并及时公开。可在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同时,组织全体党员、选民对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特别是书记候选人进行民主推荐。对党员和群众推荐票集中的人选,由乡镇党委按程序和规定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然后召开村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村党组织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村,可采取"两推直选"的办法,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结果,研究提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名单,由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成员。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
        
对少数缺少村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村,可面向社会公开考选,也可从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实职。
        
确定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要坚持任职回避制度,尽可能推荐年轻党员、妇女党员和文化程度较高的党员,进一步改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提高村党组织成员中妇女的比例。
        
四、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精心组织好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切实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群众应有的权利不能留,让选民依法自主选择当家人。
        
各地在选举中,要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要求,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各地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案、意见和操作办法等,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关规定相一致。
        
要把好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关,保证村民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民主推选产生,村党组织成员可以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经推选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剥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权利。  
        
要把好选民登记关,保证村民选举权。要认真研究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等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每一个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要把好候选人提名关,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在提名候选人时,各地要积极引导选民把坚持候选人标准条件与维护自身民主权利有机统一起来,依法引导选民落实村干部回避制、提名一定数量的妇女成员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应当公开唱票和计票,根据得票多少和规定的候选人条件,确定并当场公布候选人名单。对选民依法推选出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
        
要把好选举大会的选举关,保证村民投票权。要积极组织和动员选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委托投票必须符合《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条件,并按程序办理书面委托书,不得随意扩大委托投票人员的数量和范围。要认真做好选票的讲解、发放工作,耐心解答选民的疑问,尽量减少废票,提高选举的成功率。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不受干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选举大会一般不设流动票箱,确有必要设立的,要严格控制其数量和使用范围。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电子计算机计票试点,利用现代技术,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选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
        
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换届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大力提倡交叉任职,最大限度精简村干部职数
        
要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减少村级支出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最大限度地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比例,最大限度地精简村干部职数,最大限度地减少享受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的人数。先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村,现任村党组织成员,要积极竞选村委会成员,一般情况下,竞选不上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不再推荐为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村党组织书记竞选不上村委会主任的,不再推荐为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同时,要把村委会成员中表现突出的党员,推荐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通过党内选举担任村党组织成员。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村,要鼓励和引导村党组织成员积极参选村委会成员,依法实现交叉任职。对非中共党员的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党组织要加强培养,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及时发展入党,条件成熟时充实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
        
要在尊重党员、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努力减少村干部职数。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经济强村依法兼并弱村、小村,通过兼并减少村干部职数。对人口较少、村集体经济实力薄弱、不宜实行兼并的小村、弱村,经多数党员、群众同意,可与邻村建立联合党支部。l00口人左右的小村经多数党员同意,也可只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提倡和鼓励村两委成员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兼任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和村委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组织网络。
        
六、完善村两委任期目标承诺制和践诺奖惩制,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激励和监督
        
改革竞职演讲办法,完善任期目标承诺制。村两委成员要在正式选举投票前,分别向党员大会、选民大会,客观负责地提出自己的任职设想、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已在选民大会上竞职演讲,且当选为村委会成员的,在党员大会上可不再重复演讲。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的演讲内容由乡镇党委把关,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演讲内容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把关。所做承诺要切合实际,突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加村级经营性收入、农民收入的内容,符合本村实际和本人能力,不得乱许愿,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落实践诺奖惩制。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要就公开承诺的内容,与乡镇党委签订书面任期目标责任书,由乡镇党委统一考核和管理。村委会和村委会主任,要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签订书面任期目标责任书,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任期目标责任书,要向党员、群众公开。由乡镇党委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根据任期目标责任书履行情况,确定村两委成员享受补贴的数额,工作实绩突出的,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或给予奖励。小村、经济薄弱村村干部补贴,主要从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村级资金中列支。任职期间,未完成任期目标和兑现承诺的,或因不作为、失职等导致村秩序混乱的,或在年度评议中半数以上村民认为不称职的,或违规决策和违反管理制度,给村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自身违反党纪、法律法规,受到处分或处罚的,村两委成员要主动辞职。对拒不辞职的,是党组织成员的,由乡镇党委免去其党内职务;是村委会成员的,由村民依法对其罢免。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时间集中,任务繁重,直接关系全省工作大局和农村长远发展与稳定。各党委、政府特别是县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既要敢于领导,又要善于领导,统一部署安排,抓住关键环节,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共同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按照上级部署,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及时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级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党委、人大、政府的有关部门及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主管部门,要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前,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要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协调会议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交流情况、沟通信息。要分层次搞好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操作规程,提高政策水平和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安排。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教训,把握好关键环节和主要步骤,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操作程序。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每个村两委班子、每位村干部的情况和党员群众认可程度要准确了解,对村风民情和人选的情况要及时了解掌握。要逐村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成熟一个选举一个,提高村两委换届选举率,提高党员、选民投票率,提高换届选举成功率。对个别村情复杂、矛盾突出或选举不成功的村,要建档立卡,找准原因,总结教训,派得力干部做好工作,适时组织选举或重新选举。
        
严格依法办事,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要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耐心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决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要及时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因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得力,或违法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妨害党员、选民自由行使民主权利或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对暴力、威胁、贿赂或者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甚至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未经县(市、区)党委、政府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要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创造如期顺利进行换届选举的条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选人标准、选举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步骤等,让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政策和要求,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应尽义务,提高参与选举、支持选举、依法选举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做好后续工作,巩固换届选举工作成果。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市县乡党委、政府要组织检查验收。要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建立健全选举档案。对新当选的村两委成员,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带领群众加快发展的能力和为村民服务的本领,掌握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要认真做好退出村班子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他们发扬传统,顾大局,讲团结,带头支持和维护新班子的工作,要注意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村两委议事规则和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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